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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制度是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上下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天然气市场供需平衡、保障天然气稳定可靠供应和能源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停气限供现象时有发生,根本原因并非上游资源不足,而是上下游在合同签订、价格机制疏导、供需平衡等环节存在问题。部分天然气上游企业未严格按照规定保障用气、签订民生合同,地方主管单位对保价保量工作监督不到位、保供主体责任未履行到位。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给上游供气企业设定了完成时限,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原则上于2月底前组织完成今年上下游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并要求上游供气企业与城燃企业单独签订民生用气合同。近日,广西发改委在国家发改委文件基础上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民生用气合同签到位,确保对居民用气需求合同全覆盖,确保城燃企业对民生用户需求合同全覆盖,确保对城燃企业对民生用户合同签约监管,对于不及时或拒不录入已签订合同信息的设区市和企业,将严肃通报约谈。城燃公司为保供经常承担气价倒挂压力,部分地区政府的补贴政策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充分发挥市场在天然气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市场和政府的结合,尊重价值规律和供求关系,支持天然气供需双方自主对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推动顺价和燃气市场化。以下为每经网报道正文:保供立下“军令状”,民生用气愈受重视,量价齐保利好行业健康发展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签订2023年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的通知》,要求2023年2月底前各地有关部门组织上下游完成本年度天然气中长期合同签订、民生用气合同单独签订,并给上游企业立下保供“军令状”。相较往年发布的政策,今年的通知要求实现了三大历史性突破:一是定性方面,从性质上进一步明确了农村“煤改气”的民生用气属性与地位。二是保量方面,明文要求上游供气单位须足额保供,对居民用气和农村“煤改气”用气需求合同实现全覆盖。三是保价方面,明确要求了上游供气方要对“煤改气”用气须执行居民用气价格。在国家的积极介入下,燃气产业正朝着更高质量的方向转型。随着改革的深入,历年民生供气量价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中长期合同是燃气供应的“一年之计”一年之计在于春。对于燃气市场而言,每年春天,最重要的事就是上下游签订的关于全年保供的合同,这关乎一整年各地、各类别用气的气价、气量,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稍有不慎,将贻误全年尤其是采暖季的燃气供应,对广大居民用户特别是广大农村采暖用户带来巨大影响。例如春节前一段时间,河北省多地天然气供应一度出现停气限供现象,事件反映后,地方政府在官方回应中表示,问题的主因在于民生供气量与需求量存在缺口,受到上游天然气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的影响,导致下游燃气公司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继而影响到了实际的使用者。因此,国家组织上下游科学有序地签订年度合同的必要性与前瞻性不言而喻。中长期合同是稳定能源供需关系、做好能源保供的基石。科学合理地组织签订工作,将有力保障天然气持续安全稳定供应,确保民生用气保供稳价。中石化等上游企业立下“军令状”我国天然气市场近年来反复出现的冬季保供难关,其根本原因是上下游在合同签订、价格机制疏导、供需平衡等环节存在一些问题,而并非上游资源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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