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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15:24:52 +08:00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发改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第一批)的通知》。 以下为原文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批)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做好《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7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发改规字20212号的兑现工作现就2023年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办法兑现工作第一批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申请本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1.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 2.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4.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5.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有关规定且三年内没有被相关部门公示的失信行为。 二、申报事项加氢站运营补贴对2022年度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30元/kg的加氢站予以15元/kg的运营补贴。每个加氢站销售氢气获得的各级运营补贴合计超过上述限度的则超过部分不予补贴。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2月20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四、申报流程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相关办事指南要求申请进行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及《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并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