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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中电联发布了《新能源配储能运行情况调研报告》(详见文末阅读原文)。该调研覆盖新能源配储能装机105万千瓦,占全国新能源配储装机的三分之二,调研的可靠性毋庸置疑,报告中提到:从储能等效利用系数看,调研电化学储能项目平均等效利用系数为12.2%,新能源配储系数仅为6.1%,火电厂配储能为15.3%,电网储能为14.8%,用户储能为28.3%。报告一经发布,在储能行业引起了轩然大波,在与行业学者、企业高层、投资人士交流走访的多种场合中,我不断听到这个刺耳的数字,它就像一团阴云漂浮在储能人头顶,久久难以散去,大家都想知道,新能源配储能到底用的怎么样?近日有机会与资深专家(A老师)交流,他寻根问底的精神和深厚的学识启示了我,终于可以尝试解开这个谜团,还大家一个真相。一、什么是等效利用系数?国标GB/T36549-2018电化学储能电站运行指标及评价第5.1.5条(见下图)给出了严谨定义:为了简化计算,我们设想一个储能电站,其仅有一个储能单元,则加权平均计算公式(2)即可忽略,我们用公式(3)直接测算等效利用系数;为了进一步简化计算,我们将评价周期定为1天,该储能单元功率100kW,能量容量200kWh(即常见的0.5C配置),系统效率取90%,运行策略为一冲一放,那么EC=200kWh、ED=180kWh,P=100kW,PH=24h,计算可得EAF=(200+180)/(100*24)*100%=15.8%。到此,是不是感觉不大对劲?我都按照既定策略一冲一放了,充放电深度也够,怎么就这点等效利用系数?这就是问题的根源,因为其PH取值方法(在评价周期为1年的情况下取值8760h),使得等效利用系数无法准确反映储能电站的利用情况,举通俗的例子来讲:如果我为了上班通勤买了一辆自行车,每天上下班骑,单程30分钟,风雨无阻,那么从我的视角来说利用率达到100%了;但是有人却说一周24*7=168小时,每周骑行0.5*10=5小时,等效利用系数只有5/168=2.97%,并下结论说我严重浪费了自行车这个资源,那我肯定不能同意。二、6.1%的的等效利用系数究竟意味着什么?计算不难发现6.1%*24=1.46h,也就是说一天当中,新能源配储能电站工作时长为1.46h,如果按照常见的1冲1放、0.5C的设计规划,储能电站理论上应运行时间为4小时,大家容易理解和接受的利用系数的算法应该是1.46/4=36.5%,虽然仍旧也挺不理想的,但是新能源配储能不能承担它所不应背负的,我们必须在真实面对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三、新能源配储能电站究竟运行的如何?直接上结论,确实不怎么样,因为与之配套的市场和制度不完善、所配储能安全质量不理想等等共同造就了当前等效利用系数偏低的情况;关于新能源配储能电站的具体情况,这里我直接引用头闻号——储能要闻栏目中,供职于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的汝会通、黄哲两位的关于山东新能源配套储能的分析和看法:1.依据《山东省电力现货市场交易规则(试行)》,目前山东省光伏场站结算时,日分时电量由电网企业抄录的日总电量、依据电力调度机构技术支持系统采集的发电出力曲线分解形成。其中当配套储能放电处于非光伏发电时刻,结算时会将相应放电量移回光伏发电区间,无法享受晚高峰高价放电带来的收益。尽管目前配套储能可以实现自调度模式,但由于结算机制问题,无法进行峰谷价差盈利。2.当充电时间段处于光伏非发电时间段,如夏季的低谷时间在凌晨,此时配套储能只能作为电力用户承担相应市场交易价格及附加价格(包括容量补偿电价、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造成充电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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