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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急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四部门发布的《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指出,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以下简称“本专项”)设立的目的是支持煤矿企业提高防灾治灾抗灾能力,提升煤炭开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本专项实施周期为2023—2025年。以下为文件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 修订印发《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 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3〕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为进一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带动作用,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促进煤炭安全稳定供应,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应急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对《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能源规〔2020〕2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应 急 部 国家矿山安监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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