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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对《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明确设立光伏项目专项补贴资金。项目补贴范围为新会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已依法完成备案等报批流程竣工建成且并入电网计量的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光伏项目”。不含党政机关、国有及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公办学校及医院、商住楼、个人住宅物业。对光伏项目的建筑物权属单位或个人须提供建筑物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按单个光伏项目并网后核定的装机容量进行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30元/千瓦。补贴上限最高为10万元。如光伏项目分期建设累加的补贴亦以上限最高10万元计。补贴期限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完成并网计量的光伏项目。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要求光伏项目运营年限不少于10年。此外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日20日。原文如下关于公开征集对《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若干措施》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新会区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大力支持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我局正在编制《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若干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江门市新会区知政中路12号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股邮政编码529100。来信请注明“《新会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试点工作若干措施》意见建议”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电子邮箱xhfgj@jiangmen.gov.cn。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日20日。咨询电话0750-6669825。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2月16日